北方人说起南方人吃老鼠来,总觉得有些怪异,实则北方人过去也吃松鼠科动物中的黄鼠。
宋人文惟简《虏廷事实》:“沙漠之野地多黄鼠,畜豆壳于地以为食用。村民欲得之,则以水灌穴,遂出而有获。见其城邑有卖者,去皮剖腹,极甚肥大,虏人相说,以为珍味。”
元迺贤《塞上曲》之四:“马乳新挏玉满瓶,沙羊黄鼠割来腥。”
明李时珍在《本草纲目》中记载:“黄鼠出太原、大同,延绥及沙漠诸地皆有之,辽人尤为珍贵。”
明镏绩《霏雪录》:味极肥美,元朝恒为玉食之献。置官守其处,人不得擅取也。
从以上记载中看,最初是契丹人以之为珍味,而且成了上市销售的商品。到了明代不仅视为珍馔,而且还作为贡品和馈赠的礼品。据明陆容在《菽园杂记》中记载:“宣府、大同之壚产黄鼠,秋高时肥美,土人以为珍馔。守臣岁以贡献及馈送朝贵,则下令军中捕之。价腾贵,一鼠可值银一钱,颇为地方贻害。”
在明代,总是地方上有什么物产,百姓就要跟着遭殃。一只黄鼠价值一钱银子,真是够贵的了。按沈榜在《宛署杂记》中所记明代物价比较的话,当时猪肉五斤值银一钱,羊肉五斤值银七分五厘,也就是一只黄鼠的价钱相当于五斤猪肉或六斤六两羊肉的价格。从这种价格的腾贵情况,可以看出当时捕捉黄鼠之不易,也可想见朝廷和那些京官们的贪婪。